ST天马股份是一家上市公司,因涉嫌虚假陈述面临投资者索赔。投资者可在一定时间段内提出索赔,即在2016年12月3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买入该公司股票,并在2018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导致亏损的情况下,符合索赔条件。最近有投资者在天马股份索赔案中获得赔偿,而公司也正面临预重整。以下将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1. ST天马(002122)索赔条件
凡在2016年12月3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18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
2. 失败的虚假陈述和索赔进展
ST天马因证券虚假陈述面临投资者索赔,最近在浙江证券业协会和/或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浙江工作站及公司重整管公告了相关进展。另外,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7月24日期间购买工大高新股票并在2018年7月24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也有资格发起索赔。
3. 成功的索赔案例
天马股份的股票索赔案已有投资者成功获赔。例如,2021年7月15日,天马股份收到判决书,被判令向投资者杨某赔偿经济损失338.62万元。
4. ST天马的预重整及重整
ST天马目前正面临预重整,并有可能进入重整阶段。预重整和重整的推进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对投资者来说也是好消息。
5. 天马股份的负债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马股份因中小股东诉证券虚假陈述案共计提预计负债1,906.49万元。而虚假陈述案的诉讼时效将在2022年10月31日截止,仅剩五个月时间。
6. 案件审理进展
根据公司公告和法律规定,凡在2016年12月3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天马股票,并在2018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受损的投资者,符合法律要求可以提起索赔。目前有12起案件正在一审,3起案件一审已判决,公司需承担1,159.19万元的赔偿责任,其中有案件正在二审中。根据民法典、证券法以及最高院的相关解释规定,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
通过以上内容的分析,可以看出ST天马股份索赔案件已经有投资者成功获赔,而公司也面临着预重整和重整的局面。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投资时间和亏损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及时提出索赔申请。对于公司而言,顺利推进预重整和重整将有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经营和盈利能力。因此,对于受影响的投资者来说,了解相关的索赔条件和案件进展非常重要,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