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创业板的条件包括个人投资者和创业板主体资格两个方面。个人投资者在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名下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日均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对于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原则上不鼓励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可以通过购买创业板投资基金、理财产品等方式间接参与。创业板主体资格要求发行人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以下是开通创业板的具体条件总结。
1. 发行人的主体资格条件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1200万元或者净资产两年平均值达到1200万元以上计算,股份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5000万元或者净资产两年平均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计算。
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未受到证监会、深交所或其他交易所的处罚或纪律处分。
无重大非经营性违规行为,主要负责人及核心技术人员无造假行为。
2. 投资者的条件
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
向所属证券公司营业部提出开通创业板股票交易权限的申请。
认真阅读并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开通创业板账户交易权限时,要求风险测评结果为积极型或积极型以上,不可为风险测评结果为积极型以下的投资者。
3. 注册资本和盈利状况条件
创业板要求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盈利能力要求:连续两年净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一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并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预测。
4. 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资产条件
开通创业板权限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的日均值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开通创业板权限前20个交易日至少有5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5. 其他条件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基金、券商等机构提供的相应产品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以降低风险。
创业板市场风险较高,投资者需审慎评估自身承担风险的能力。
开通创业板的条件主要包括个人投资者和创业板主体资格两个方面。个人投资者需要具备两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并且在开通权限前要满足一定的资产条件。创业板主体资格要求发行人为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信用记录。投资者在开通创业板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可以选择通过购买创业板投资基金等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风险较高,投资者在参与之前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条件和风险,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